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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 我在中院立案的区院拘留我的一个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区院和中院都不允许我调阅卷宗,中院不送达立案通知书,也不让我有举证时间,通知就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中院法官认为调阅区院卷宗与本听证无关。听证会我在落实了区院拘留我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后交了三份有原件的复印件证据,现场还有我的证人,但中院不让证人开口,也不让我出示证据原件,裁定书却认为复印件无效。中院允许我在听证会后复印区院卷宗,然后限时将答辩材料和证据补充给中院,我按时上交,但中院的裁定上竟只字未提补充材料的内容。质问承承办法官以上各种问题及本听证适用何法律,回答说没有相应法律,因此无法回答我,最后说了中院只是看一下区院的卷宗,然后就下裁定,让我自己到高院申诉。请高手们帮我一下,我该有何法律救济和方法?
2008-12-31 16:05 法理和合(湖北-荆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2-31 17:18
关键问题是区原拘留你是否合法,而不是卷宗问题。
2 110网律师  2009-01-01 10:07
同意魏律师意见
3 孙新律师  2009-01-01 19:04
同意魏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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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网律师  2009-01-01 22:04
如果你不服,可以向高院申诉
5 孙新律师  2009-01-02 23:19
卷宗里有证明你被非法拘留的证据材料吗?如果有,我认为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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