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解决 我在单位服务了近14年,并且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2010年2月28日单位和我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我实际工龄部了我14个月的工资11万作为补偿,我在3月份去劳动保险部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发现单位冒充我的名字提供了假的辞职报告和合同证明。从而我不能享受失业救济金,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解决。
2010-06-23 19:30 zmcryc……(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12 11:15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06-24 10:48
和单位交涉,如果单位不把问题解决,就去法院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0-06-24 15:07
因为单位的行为导致你不能享受相关待遇,你可以直接找单位解决,要求单位补足相关待遇。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4 朱君秀律师 2010-06-25 23:09
答;与单位交涉未果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时,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