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有规定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进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合同中有规定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进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此被单位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2021-03-05 14:53 赵雪峰(内蒙古-包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3-05 20:43
不可以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3-06 22:43
可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3 陈晓云律师 2021-03-05 18:59
也要给经济补偿
4 冯倩雯律师 2021-03-05 19:05
你好,一般情况下可以起诉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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