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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入职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直到2020年11月才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2019年10月入职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直到2020年11月才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2019年10月入职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直到2020年11月才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今年疫情期间群里面直接通知要扣押20%的1月份工资当做预留金,我和一同事不服决定,进行辞职(2月7号提出辞职,3月13日离职)结果公司以未交接为由扣住1月份的全部工资(其余同事均发放)。现已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补偿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1年的保险和未签劳动合同补偿金,还有1月的全额工资以及经济赔偿。证据有微信转账记录、一部分微信谈话记录(因为时间太长,微信记录清除了一部分)和期间的课时清单。这样赢面大吗?有可能的话希望能有律师来全权代理这件事情。
2021-02-09 16:46 皮皮猫(山东-滨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2-09 17:31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2-09 18:42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2-10 22:2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2-15 22:14
发生劳动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冯倩雯律师  2021-02-09 17:52
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维权的。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6 110网律师  2021-02-10 07:49
需要看到证据后才能分析
7 崔增苗律师  2021-02-20 22:39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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