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合同双倍赔偿的时效问题 本人向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厂家未给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时,有关部门已在厂工作20个月,过了一年的时效期为由,不予支持双倍赔偿的请求。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实际案件中会不会支持?
2013-04-19 13:07 在水一方30……(湖南-常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熊麒团队律师 2013-04-19 14:08
从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至今如为20个月,则仍然在有效期限之内,你仍然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3-04-19 15:08
你好,还在仲裁时效期限内,尽快申请仲裁。
3 李协华律师 2013-04-20 22:22
如果你离开单位超过一年就难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