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岗位后,不通知本人,就降低原工龄工资,公司理由说按公司条系,合法吗? 本人原岗位行政助理,享受每年100元的工龄工资,2年后加薪调入人事部,继续拿了3年每月100元的工龄工资,现在公司说,工资条系里写:行政助理:100元每月,人事助理:50元每月。由于岗位变化,要将为50元工龄工资。但本人调入后签的合同只写:人事,签的岗位职责也是:人事。从未约定是人事助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啦
2013-04-17 17:09 wenwen……(上海-杨浦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17日 21时46分
单方面降低违法,可申请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3-04-17 17:14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张向锋律师 2013-04-17 17:19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王晔律师 2013-04-17 18:17
公司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