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兼职,每天工作上午一小时下午一小时,干了一个月零一天,没签合同 我是兼职,每天工作上午一小时下午一小时,干了一个月零一天,没签合同,单位无故给我辞退了,我管单位要补偿,单位说非全日制可以随意辞退不给补偿,单位这样对吗?
2020-11-15 13:24 朕死后必将身葬帝王陵(黑龙江-七台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11-15 13:24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0-11-15 13:24
你好,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11-15 13:28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我简介微信咨询。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11-15 20:11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11-15 20:13
一般都没有
6 陈晓云律师 2020-11-15 16:4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7 冯倩雯律师 2020-11-16 12:58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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