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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月度工时额数和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
综合计算工时月度工时额数和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 1、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月准确的工时数应当是多少?目前公司申请以月度为周期的综合工时,每月按标准工时的基数核算工时额,这样做,正确吗?
2、公司员工王某,2012年10入职A公司物业工程部,任职工程技术员。按照排班,王某2013年4月排班综合计算工时总额为180小时(当月标准工时额为168小时),且4月4日(清明节)当日显示为休(但4月3日班次下班时间为4月4日的上午10点)。当王某向HR求证时, 公司HR的回复他:4月4日当日排班为休,公司只计算4日10小时的三倍工资,所以,当月只剩2小时额外的加班费,公司HR的回答正确吗?如果不正确,为什么,正确的核算方法应当如何。
2013-04-17 13:34 shen19……(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17 15:06
不正确 。
2 李小利律师  2013-04-17 13:45
你好,不正确
3 110网律师  2013-04-17 15:02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上面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 110网律师  2013-04-17 15:20
你好,不正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5 喻远军律师  2013-04-17 21:19
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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