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产置换,劳动关系转出的员工是否还与我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90年代初我企业为了改革与某民营企业进行资产置换,民营企业负责安置我们一批员工,员工劳动关系转到民营企业,工资、保险等都由民营企业承担,我企业只作为民营企业的小股东。现这批员工与民营企业就工资和加班费等方面出现分歧,协商无果后,到我企业索要赔偿,请问在法律层面上我企业与这些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我们是否有法律责任对其进行补偿或者赔偿?并且要求内退的员工要求退休金我企业出30%民营企业出70%是否合理?
2013-04-16 09:27 fengwe……(北京-丰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4-16 09:31
您好!我建议您来电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3-04-16 09:32
您好!劳动关系已转出的话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或是社保局。
3 赵亮律师 2013-04-16 09:33
根据你描述,员工和民营企业有劳动关系,相关责任由民营企业承担,你们作为股东不需要负责。
4 李同红律师 2013-04-16 09:44
你好,不存在劳动关系。
5 孙新律师 2013-04-16 09:56
要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谁,如果是民营企业,与你们没有什么关系。
同时要看企业性质,是法人还是合伙,存在一个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能偿还债务时,责任的承担问题。
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可以致电。
同时要看企业性质,是法人还是合伙,存在一个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能偿还债务时,责任的承担问题。
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可以致电。
6 110网律师 2013-04-16 10:40
你好,就你所说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
7 孙新律师 2013-04-16 11:26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