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您好!企业于2019年8月1日出具了放假协议并通知我无限期放假,放假期间每月1500元最低工资,社保企业承担,并鼓励员工再就业,但至今企业未支付最低工资,而且从2016年开始欠缴的社保都未履行。2020年6月30日劳动合同到期了,因企业长期拖欠缴纳社保,导致本人新工作单位无法缴纳社保(本人于2019年10月入职新单位,但社保未缴纳),我对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1.支付放假至2020年6月30日的最低工资;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4.缴纳欠缴的社保。
2020年10月13日仲裁判决书下达了其中因我已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驳回了经济补偿的请求,社保部分不予处理,支付放假后两个月的最低工资。
请您帮我看看是否合理,现在我是不是应该提起诉讼?
2020年10月13日仲裁判决书下达了其中因我已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驳回了经济补偿的请求,社保部分不予处理,支付放假后两个月的最低工资。
请您帮我看看是否合理,现在我是不是应该提起诉讼?
2020-10-14 14:50 ask202……(青海-海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10-14 15:19
收集证据,申请仲裁。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0-10-14 15:5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殷运健律师 2020-10-14 14:59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4 张华顺律师 2020-10-14 15:02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5 110网律师 2020-10-15 11:50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