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本人.男.40岁.05年在某公司总部工作.06年下派分公司.分公司07年解散.其余人员被总公司安置.剩下我一人未被安置.每月发300元生活费.劳动保险什么也没有.现在总公司要辞退我.我现在可以提出那些合理赔偿要求.谢谢.
2010-11-30 10:40 TWo2176(湖北-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30 10:47
可以要求补办相关保险和补偿,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2 潘宏成律师 2010-12-05 20:22
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交养老保险等等,要看公司劳动待遇落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