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 本人由于3月15日公司发工资时公司应发本人2500元,后公司仅发1500元,新来总经理理由是我2月未有效工作(2500是无责底薪,工作岗位是业务主管.发工资当天与新来总经理开会是闹不愉快,新来总经理有点小心眼).然后本人与3月15日当天辞职,而后4月13日到公司领取剩余工资时,老总以他未收到批准辞职报告为名,算我旷工,拒发2月1000元以及3月半月工资及提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准备去举报.
请问我应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还是去劳动仲裁.以及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范围不算旷工.公司法定节假日上班未付加倍工资以及未购买社保是否可同时举报.我2月3月工资到底还有没有机会拿到!
请问我应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还是去劳动仲裁.以及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范围不算旷工.公司法定节假日上班未付加倍工资以及未购买社保是否可同时举报.我2月3月工资到底还有没有机会拿到!
2013-04-14 18:35 ks2013(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电话:15908728290 2013年04月14日 18时54分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未购买社保及无故克扣工资的,可以立即离职,不算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