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以什么理由上诉 我们单元7楼住户与2005年在6楼到7楼,7楼到天面起了 2个铁门,当时问他们要钥匙不给于是我与今年的11月起诉7楼住户,起诉理由是这2个铁门影响了我对公共楼道的正常使用,要求被告拆除这2个铁门在庭上,法官调解的时候他们突然说给钥匙,我想既然我已经起诉就不要钥匙,哪个知道今天判决书下来,说是给了钥匙就不影响我的通行,是我不要钥匙,现在我想上诉,该怎么做?我也有证据证明这2个铁门没有任何有关部门的批文,是属于违规的,我不知道本来很畅通的通道,要拿2把钥匙一扇一扇的去开,还不影响了我的通行吗,更何况我并未有钥匙了
2008-12-29 16:58 hengyu……(广西-桂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2月29日 17时15分
可以要求排除妨害。
2 舒瑜律师 2008-12-29 17:28
可上诉要求拆除。
3 罗海华律师 2008-12-29 20:34
在规定的上诉期内起诉,法院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错误,对你们的妨碍客观存在,凭什么不判决拆除,应当委托律师代理,自己办案没有经验!
4 张树青律师 2008-12-29 22:18
持判决当面咨询律师。
5 110网律师 2008-12-31 13:56
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