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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去年10月份入职某教育机构,过试用期三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去年10月份入职某教育机构,过试用期三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去年10月份入职某教育机构,过试用期三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于今年的3月份才签的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开始写的入职时间是3月份(什么时候签,入职就写什么时候),然后过了一天老板突然要求我们改入职时间,又重新写了一份,改成2019年10月1日入职的,并且我们已经签了名,老板她们也签了名,但是合同的封面签订日期是老板写的,写了2019.10.01。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现在要是维权的话,我们正式签订合同当天,之前的那几个月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追得回来吗
2020-09-12 23:07 ask202……(广东-江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9-12 23:09
可以主张双倍补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9-13 11:37
可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9-15 17:30
可以主张双倍补偿。
4 冯倩雯律师  2020-09-13 12:13
你好,协商处理,起诉维权。
5 崔增苗律师  2020-09-14 13:08
可以主张双倍补偿。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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