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领了一个月工资,现在社保领取的生育津贴应该还多少给公司 我于2012年9月生产,2012年10月1日跟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在2012年9月我放产假期间给我发了9月份的工资950元,现在我要报销生育险,生育科给我计算我的生育津贴是每个月1390元来算,比我在职期间工资高。由于我已经离职,在新公司办理生育险,生育科要我去旧公司盖个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章,旧公司要我归还一个月的生育津贴1390,比9月份发给我的工资还高,否则不给盖章,请问这样合理吗?实际应该归还多少生育津贴给旧公司,能否只归还产假实际收到的950元工资?
2013-04-11 20:21 kqsldc(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11 20:22
不合理,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2 邹金狮律师 2013-04-11 20:24
不合理,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4-11 22:22
不合理,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