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缴纳保险的问题 我与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可是领导少给我交17个月的保险。后来领导答应以现金形式把落的那部分的给我补上。但后来单位换领导了,新领导说不给我落的那17个月的保险了,因为她支付不起。她让我找以前的领导要,可是以前的领导根本就找不到了。请问她这样做合法吗?我的这17个月的保险费要的回来吗?我应该和谁去追讨呢?
2008-12-29 12:34 记得有我(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2月29日 14时03分
应当补交保险,可以仲裁解决,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8-12-30 14:36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能进一步协商成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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