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开车上班路上在单位门口与电动车刮蹭,造成电动车车主摔倒。我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鼻骨骨折,鼻外伤。交警队立案,交警队认定事故我全责,医药费我全程支付了(票据都在我手),并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费让伤者签了收条,请问赔偿如何计算我还需要赔偿多少(伤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与收入证明)
2013-04-10 23:09 yihaod……(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电话:15902077510 2013年04月10日 22时56分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2 王学福律师 2013-04-11 10:03
主要是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