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认定 我有一亲戚在塘步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与两架(一架为贵港车)和(一架为深圳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其父亲受伤。但交警认定为摩托车主要责任人‘摩托车主要承担40%的责任:另外两部车的车主各承担30%的责任。现在摩托车伤员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现在可以向另外两个车的车主索取赔偿吗?点样索取?交通认定的比例是否合理?
2010-12-08 12:23 五个木(广西-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8 13:03
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如果经济困难的话。
2 110网律师 2010-12-08 15:15
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外两车承担60%的赔偿责任。
二、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合理的,可以在三天内申请复核。
二、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合理的,可以在三天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