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的期限和工资 你好!医院分两次给我开了共18天的假,但单位只给我算3天病假,剩下15天不算病假,还要扣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0-07-20 08:06 lYC8690(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7-20 08:08
不合法!没人性!
2 赵江涛律师 2010-07-20 08:50
要扣工资
3 陈晓云律师 2010-07-20 08:56
1、根据北京工资支付规定,病假要扣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事假可不发工资。在医疗期内的按病假处理,超出医疗期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 孙新律师 2010-07-20 08:59
不合法。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
如有需要,最好能够与您面谈,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律师服务!
北京知名诚信律师 蒲 文 明
M S N :Pwming0803@163.com
联系电话:15901487075
Email :Pwmlawyer8888@163.com
Q : 105692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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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孙新律师 2010-07-20 09:38
单位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0-07-20 09:48
您好:不合法。
7 孙新律师 2010-07-20 10:09
不合法
8 孙新律师 2010-07-20 10:26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进行休假,员工从如职之日起就享有最少3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享受病假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医疗期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