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追回劳动所得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18年10月入职厦门一家贸易公司,于2020.5.22离职。5月份工资6月发放,按照离职前所说的5月底发放按照合同规定的抽成,但是我并没有收到。6月初,和之前公司联系,什么时候能发放,他们们没有任何回复。现在我该怎么样运用法律的手段拿回我应得的报酬? 如果用劳动仲裁的话,我该怎么申请?
2020-06-28 10:13 ask202……(福建-厦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6-28 10:41
劳动仲裁解决
2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20-06-28 11:1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冯倩雯律师 2020-06-28 10:1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4 韩委志律师 2020-06-28 10:24
申请劳动仲裁。
5 陈铠楷律师 2020-06-28 10:28
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
6 李晓玲律师 2020-06-28 11:19
立即报警处理
7 110网律师 2020-06-28 12:22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