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工时” 2012年4月公司广州分店开业,营业时间每天10:00-22:00,工作时间每天9:00-22:00,上一休一,按"综合工时"季度结算,实际超时加班费比“标准工时”少0.5倍,而且没有公布相关地方审核文件及劳动者同意书,重要的是该公司根本不适合使用“综合工时”结算,且故意削减员工加班费。
问:公司是否违法?若需维权及追讨能否提供流程及方法?
问:公司是否违法?若需维权及追讨能否提供流程及方法?
2013-04-04 22:28 黃智勇(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振海律师 2013-04-05 12:45
综合工时要审批,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