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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孕妇,从2019年11月入职,试用期3个月,因为疫情,停工,未打转正申请
您好。我是一名孕妇,从2019年11月入职,试用期3个月,因为疫情,停工,未打转正申请 您好。我是一名孕妇,从2019年11月入职,试用期3个月,因为疫情,停工,未打转正申请。现公司通知我,疫情之下,我的岗位被裁撤,无岗安置我,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经济补偿怎么算?如果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不同意,公司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解除么?
2020-05-14 08:34 ask202……(山东-青岛)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刘国祥律师  2020-05-14 08:37
可以仲裁
2 陈晓云律师  2020-05-14 08:4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李海英律师  2020-05-14 08:45
女方怀孕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能会单方面辞退你
4 徐志远律师  2020-05-14 08:52
补偿半个月工资。
5 徐孟律师  2020-05-14 08:5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崔新江律师  2020-05-14 09:06
这个是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比较好的啊。
7 肖升东律师  2020-05-14 09: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肖升东律师
8 周三明律师  2020-05-14 09: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9 田鲁剑律师  2020-05-14 11:24
可以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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