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的问题 请问“工龄”在法律里是怎样计算的?
本人碰到一个情况,我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一民营企业工作了1年,企业也没有要求把档案转过去,因此这1年档案仍留在大学里,也没有开派遣证,档案里就没有这1年的工作记录,毕业第2年找到一公办职业学校做了教师,学校要求转档案,所以才回大学开了派遣证把档案从毕业的大学转出来到了职业学校,现在职业学校要统计工龄,关系福利待遇问题,请问我在民企工作的这1年在法律上能不能被计入“工龄”?请好心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本人碰到一个情况,我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一民营企业工作了1年,企业也没有要求把档案转过去,因此这1年档案仍留在大学里,也没有开派遣证,档案里就没有这1年的工作记录,毕业第2年找到一公办职业学校做了教师,学校要求转档案,所以才回大学开了派遣证把档案从毕业的大学转出来到了职业学校,现在职业学校要统计工龄,关系福利待遇问题,请问我在民企工作的这1年在法律上能不能被计入“工龄”?请好心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0-07-17 19:49 王玲123(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7 20:07
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不作为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工龄,如果买了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期间应当作为工龄,计算福利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