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只赔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我是05年6月进公司的,做了3年半多,现在公司在今年提前一个月跟我说不续签合同了(08年1月新签的合同)现在公司通知只赔偿一个月的公司请问合法吗?
2008-12-27 00:23 nikeoy……(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电话:13728681005 2008年12月27日 00时48分
仅赔偿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2 李军律师 2008-12-27 12:00
若是08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支付一个月工资合法。
3 110网律师 2008-12-28 12:44
你的情况属于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的做法合法。
4 110网律师 2008-12-30 09:04
律师建议:
是的,只赔一个月.
欢迎电话联系我,或者预约面谈。谢谢!
陈亮 律师
执业证号:0920081110036
执业机构:上海陆兵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欠款、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诉讼、法律顾问、律师见证、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
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民西路416号
咨询热线:138165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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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白素华律师 2008-12-30 17:52
你好:
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合同期满终止,单位没有支付补偿金的义务.08年1月,<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合同期满时,单位在原来的条件下不与员工续约的,应当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6个月的,补半个工资.故单位的做法是有依据的.
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合同期满终止,单位没有支付补偿金的义务.08年1月,<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合同期满时,单位在原来的条件下不与员工续约的,应当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6个月的,补半个工资.故单位的做法是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