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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共有人
房屋所有权的共有人 婚后买的房子 签预售合同是我老公自己的名字 在房产中心做预告登记时 工作人员让我们填一张房地产登记询问记录 其中最后一条是 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否为共有? 工作人员让写否 我当时就说是共有 因为是婚后的肯定是共有 工作人员说预售合同是我老公的名字 所以这儿这能填 否
还让我在表的空白处写了一句话  本人同意房屋产权办在xxx一人名下 签名摁手印。 

请问 填的这张表是不是代表夫妻之间已经约定好了房子是属于我老公自己的了 假如我们离婚 房子归他一人所有吗
2013-03-30 15:42 chonge……(山东-青岛)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3-30 15:51
你可以申请确认无效的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3-30 18:22
你好,为共同财产,你写的这句话不会导致是你老公个人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3-03-30 16:52
婚后购买,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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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志远律师  2013-03-30 20:10
应该是父亲共同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3-03-31 08:50
虽然之前的项目填了否,但是空白处又填了一项“同意房屋产权办在谁的一人名下”,这就是说明虽然没有你的名义,但你是享有参与办理产权权利的,这可以理解为银行的一种规避贷款风险的措施,并不能导致法律规定的权利的灭失。仍属夫妻公用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3-04-01 12:58
产权办在你老公的名下,不代表你同意产权归你老公个人所有,所以还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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