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女方提出离婚,现怀有身孕9个月。女方提出给予她部分钱后,不要求分割其他财产,并且孩子由她抚养,从今以后不和南方要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也合法吗?还有如果这样的话我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协议上怎么写?
2010-07-17 12:26 WsF5220(山东-临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荣烈律师 电话:15863693133 2010-07-17 12:32
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的,很少一次性支付,法院也一般不会支持。
你可约定按月300元支付为最好,以后小孩生病或者教育支出不够时可以再增加抚养费。
你可约定按月300元支付为最好,以后小孩生病或者教育支出不够时可以再增加抚养费。
2 于柱律师 2010-07-17 13:05
合法,但是要书面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