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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者权益?
如何维护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者权益? 在工程监理公司做监理员工作近两年,一直安排在同一个工地。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签订,工资按月发放。今天突然告知一周后辞退,期间我没有任何不适于以工作表现,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利,应该得到哪些经济赔偿?
2013-03-25 19:04 菜菜1989……(重庆-九龙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电话:15002325303  2013年03月25日 20时57分
收集如下证据后,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
2 110网律师  2013-03-25 19:0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3-25 20:47
你好,公司应在你入职起一个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你可以提供证明公司与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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