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咨询 本人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前已经支付了50%的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按揭。对方因出轨导致离婚,对方除了要共同支付按揭的部分外,还索要房屋增值部分。请问对方有权获取房屋的增值部分吗?应该按照什么比例还给对方呢?谢谢!
2013-03-19 22:53 bluesk……(北京-东城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电话:15901128689 2013年03月19日 23时05分
您好,有权,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2 李建成律师 2013-03-19 22:55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3 戴海龙律师 2013-03-19 23:00
有权。一般情况均分。
4 赵江涛律师 2013-03-19 23:04
协商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3-03-19 23:17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对方有权要求分割,比例上一般是均分。
6 孙新律师 2013-03-19 23:35
就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与对方补偿。具体增值部分需根据还贷部分对应比例计算
7 赵剑律师 2013-03-20 07:07
因为婚后共同还贷,因此可以主张增值部分。根据婚内共同还贷她所占房屋总款的比例再根据房屋现有价值确定增值部分
8 陈晓云律师 2013-03-20 09:32
离婚时对方有权从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9 徐卫东律师 2013-03-20 09:49
你好,婚后的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需要平均分割
10 孙新律师 2013-03-20 13:23
只能要按揭属于他的部分相对应的增值部分。
11 周阳律师 2013-03-20 14:57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但是对方是过错方,你可以主张多分。
12 风志律师 2013-03-20 15:45
你好,婚前个人财产始终是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详情可来电咨询。
13 孙新律师 2013-03-20 19:59
对方无权获取房屋的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