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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有一个担保人的问题,请教律师,急,谢谢各位律师。
律师们好,我有一个担保人的问题,请教律师,急,谢谢各位律师。 本人于2010年9月6日为借款人担保借款1W元。承偌在2010年10月六日前将本息还清。借据期限为一个月。现在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被借款人已经很长时间没问我了。而且借款人说已经还清,现在法院又发传票。请问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我是根据这个判断的。现在已经是2013年3月19号,已经过去两年,请问我还有担保责任吗?需要还款吗?这些钱我一分都没拿啊。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2013-03-19 18:49 gaoguo……(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3月19日 21时28分
那要要看你的担保是否有期限,没有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过6个月就没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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