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诈骗 2019年10月27日,我于该公司签订合同借款5万元的合同,10月30日该公司以工本费为由要求支付3500元,接着以银行卡卡号错误要求支付12500元保证金,4个月担保金9330元为由一天支付25330元,然要要求买保险,我拒绝购买后要求退款,但一直不见退款11月11日又以速退的理由要求支付5000元,现在直接不回复
2019-12-22 16:22 陈正红198……(北京-昌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2-22 16:23
您好 需要 具体分析 查证核实 再正确处理 以规避风险和后患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22 16:24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12-22 18:15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4 王珂律师 2019-12-22 16:30
及时报警
5 陈晓云律师 2019-12-22 17:45
向办案单位了解
6 赵江涛律师 2019-12-22 18:00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7 徐卫东律师 2019-12-22 19:14
你好,需要报警或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8 李大贺律师 2019-12-22 20:4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9 冯倩雯律师 2019-12-22 21:59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10 申维丰律师 2019-12-23 02:34
您好 需要 具体分析 查证核实 再正确处理 以规避风险和后患
11 王成团队律师 2019-12-23 08:10
及时报警
12 闫燕律师 2019-12-23 15:06
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判断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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