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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问题
工龄计算问题 我是1987年11月份参加工作,当时是临时工,1991年公司下达的招工文件,2001年体制改革后,补签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是单位2002年给补缴的,补缴的时间是1991年11月份,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至今,我的工龄是从1991年11月份开始计算的,请问1991年11月份以前的工龄可以计算吗?1987年11月份至1991年11月份的保险能否补缴?
2019-12-16 11:23 ask201……(江苏-徐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12-17 10:16
你好,咨询社保局。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19-12-18 12:12
临时工转正,工龄应自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3 施琦律师  2019-12-16 11:32
工龄计算08年是否中断现在存在争议,社会保险的补缴都是不受理的,可以主张保险损失
4 唐丽娟律师  2019-12-16 11:35
你好,临时工转正,工龄应自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所以1991年以前的工龄可以计算。关于保险部分需要判断期间的工作性质,是实际上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5 110网律师  2019-12-16 14:00
每个地区的赔偿计算标准不一样,每个省份的经济标准也不一样。建议直接咨询本地律师。
6 李晓玲律师  2019-12-16 15:15
立即报警处理
7 冯倩雯律师  2019-12-16 15:40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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