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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员工不合格,再给于员工一次机会
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员工不合格,再给于员工一次机会 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员工不合格,再给于员工一次机会,那么是否可以再延长试用期?
如果不能延长试用期不就是默认了员工一定是可以转正的?如果不能转正,就只有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试用期间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吗?
2019-12-05 14:09 Stefanie(湖南-常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12-05 14:22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5 14:37
可以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冯倩雯律师  2019-12-05 14:29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4 陈凤律师  2019-12-05 14:49
应该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来协商
5 陈晓云律师  2019-12-05 15:0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唐丽娟律师  2019-12-05 17:06
你好,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延长试用期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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