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 请教一个问题,2007年3月1日入职,公司一直到2008年5月才给办理五险,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因为对公司的薪酬制度不满意,主动辞职的话,可否向公司索要一定的赔偿?工作年限:2007.3.1-至今。
2019-11-25 20:25 ask848……(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5 20:40
不=合法的
2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11-26 07:29
你好,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