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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已给补偿金,但是10月份的时候员工请假2天“因我自己原因需要在周三周四请假两天
公司辞退员工,已给补偿金,但是10月份的时候员工请假2天“因我自己原因需要在周三周四请假两天 公司辞退员工,已给补偿金,但是10月份的时候员工请假2天“因我自己原因需要在周三周四请假两天,

因我本身还有三天年假,烦请领导批复为盼。”这是员工的请假原话,但是做考勤的时候做成了请事假,扣了两天工资,但是在10月份的时候发现员工在工作日的时间去了旅游,这2天的工资原则上是要给回员工的,但想扣她这两天的工资用于抵消她利用工作日去旅游的工资,请问这怎么解决?有什么建议
2019-11-20 16:44 YOLO(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9-11-20 17:06
答:协商、
2 刘雪律师  2019-11-20 17:42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处理。
3 刘祖虎律师  2019-11-20 18:01
协商处理
4 唐程义律师  2019-11-20 18:04
答:协商、
5 陈晓云律师  2019-11-20 21:0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冯倩雯律师  2019-11-20 21:45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7 刘振海律师  2019-11-20 22:08
可以申请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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