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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但一年多后换一个子公司签了一年,这是怎样的状况??
原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但一年多后换一个子公司签了一年,这是怎样的状况?? 背景:第一份合同签为2010.5至2013.5,但由于公司上市,2012.2份重签了一份1年的合同,到2013.2到期,合同对象为原公司上市拆分下来的公司,老板都一样。
1、这样的算是跟公司签了两份合同吗?即接下来合同到期自动转为无固定合同?
2、现在3月中旬了,公司没有通知说续不续签,需要我这边主动提交书面申请吗(已和本部门领导说过,他说会跟人事说,但无下文)?还有不提交的话有什么风险?
3、如果我下个月想走的话,要走离职流程吗?要的话是离职申请还是离职通知?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4、如3,这样走的话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对我自己以后的职场有什么风险吗?
2013-03-11 21:11 yinbai……(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11 21:18
1、这种情况不属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2、可以提交,也可不用提交
3、如果你自己想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如果不想,等单位通知就行,
4、没有什么风险,单位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 江珍来律师  2013-03-11 21:24
自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要正常辞职的话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 刘青芳律师  2013-03-11 21:41
你好,1、应当属于两份合同;
2、可以要求续签;
3、不需要提前通知;
4、要求单位配合办理各项手续即可。
4 孙新律师  2013-03-11 21:52
自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要正常辞职的话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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