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缺席裁决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否也要送达被申请人才生效?在没送达被申请人之前能申请先予支付的强制执行?如果要送达后15天生效那么送达时间怎么确定?对方一直不鉴收怎么办?谢谢
2013-03-11 14:30 风花雪月(陕西-榆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3月11日 14时39分
缺席裁决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只要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被申请人签收才有效。裁决生效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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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11 14:49
可以送达到他哪里,留置送达
3 110网律师 2013-03-11 14:32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申请人不需担心。
4 110网律师 2013-03-11 14:52
必须是送达被申请人后且被申请人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才可申请执行。对方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11 14:55
你好,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未起诉即生效,生效后申请人就可以依据生效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6 曾邵华律师 2013-03-11 14:58
送到那里就可以了。可以公告或留置送达。
7 张宇琪律师 2013-03-11 16:17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