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i请问我在2018年3月份入职的,入职的当月就缴纳了社保,在同年的八月份提出过到九月十号辞职
你i请问我在2018年3月份入职的,入职的当月就缴纳了社保,在同年的八月份提出过到九月十号辞职 你i请问我在2018年3月份入职的,入职的当月就缴纳了社保,在同年的八月份提出过到九月十号辞职,后来领导说让我干到十月份才辞职!后来到了十月份我就继续做下去不辞职了!期间9月份的社保单位没给交,十月份又继续缴纳社保!在2019年四月份请产假回来待产!五月份生的宝宝,但现在到社保局去查说社保中间有一个月没缴纳社保导致生育津贴享受不了!请问这是谁的问题?单位应不应该补偿我?
2019-09-26 22:39 ask201……(安徽-淮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26 23:12
这是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2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9-09-27 07:58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
3 张炎律师  2019-09-27 10:5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