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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吗?
这种情况属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吗? 01年底进入用工单位,08年之前是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后来新劳动法出台后,单位把我的人事关系转到了劳务派遣公司,一直做到现在。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吗?如果有赔偿,是从08年开始算吗?谢谢!
2013-03-08 13:50 吕学军(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3月08日 14时19分
属于连续工龄!赔偿金从入职开始计算。
2 张  静律师  2013-03-08 13:51
算的。。。
3 110网律师  2013-03-08 13:51
应该算的。
4 110网律师  2013-03-08 13:57
可以算的。
5 110网律师  2013-03-08 14:06
那是当然算啦,可以从你入职的时候算起。之前没有签订合同的那段时间你要有工作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卡(物证),同事证明(人证)。不然会被公司不承认你08年前就在这工作的。
6   2013-03-08 15:27
原则上是应该算的,但是公司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规避相关法律责任,可以想象你要想找到相关证据还是要下一定功夫的。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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