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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
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 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房也交了,合同写的开发商应当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房屋权属证明。 现在还没有拿到产权,我也没有付尾款。我付款方式与日期最后一条写的是:交付产权前付清尾款。请问现在已经过了交产权 时间,我也没有拿到产权,我没有付清尾款,会承担违约责任吗?谢谢 有人说我写的:交付产权前付清尾款。是指的2015年1月1前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吗。但我最后一条没有写时间。所以想请律师帮我解答下谢谢。
2019-09-20 10:45 梦幻岁月(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20 10:4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09-20 11:00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3 陈铠楷律师  2019-09-20 11:02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4 王丽侠律师  2019-09-20 11:20
你好,建议积极还款。
5 李建军律师  2019-09-20 11:37
要看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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