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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
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 你好,咨询一个问题,我买房是分期付款,分三期,一期付的首付,二期交房付了10万元,前两期都付款了。房也交了,合同写的开发商应当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房屋权属证明。 现在还没有拿到产权,我也没有付尾款。我付款方式与日期最后一条写的是:交付产权前付清尾款。请问现在已经过了交产权 时间,我也没有拿到产权,我没有付清尾款,会承担违约责任吗?谢谢         
             有人说我写的:交付产权前付清尾款。是指的2015年1月1前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吗。但我最后一条没有写时间。所以想请律师帮我解答下谢谢。
2017-11-25 23:41 梦幻岁月(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11-26 11:09
不需要承担责任,你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你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 闫燕律师  2017-11-27 11:25
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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