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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刚签一天就出新政,20%所得税到底该由谁付?买方可否毁约或提起申诉?
买房合同刚签一天就出新政,20%所得税到底该由谁付?买方可否毁约或提起申诉? 2月28日刚签约买了一套房子,3月1日出了新政。合同上写着买方需支付全部税费且承担国家政策风险。请问1、这条是否是霸王条款,不平等条款?
2、这20%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因为合同上说了全部税款由买方承担,就一定要由买方承担?是否有法律依据。
3、我们2月28日签的纸版三方合同,3月1日才出新政策,如果打官司,能以不可抗拒因素,作为毁约的理由吗?
4、如果以类似于“不可抗拒因素”之类的理由毁约,中介是否应当退还已经支付的中介费用?卖方是否应当退还订金?
5、如果因为新政开始执行,买方又因无力支付20%所得税,而毁约,那是否需要按照合同赔偿卖方20%的违约金?
2013-03-03 18:02 jitare……(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3-03 19:21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买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 赵亮律师  2013-03-03 18:08
1,一般情况下由卖方支付税费,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存在什么霸王条款的问题,只要当初自愿签订的就有效,并不违法。
2,有约定的从约定,应当由买方承担。
3,房屋还未过户,应当适用新政策。
4,没有不可抗力的因素,新政策也不足以导致合同解除,所以要解除也可以,买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介费也不能退还,因为居间服务已经完成。卖方有权不退定金
5,需要支付,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
3 110网律师  2013-03-03 18:10
一般情况下由卖方支付税费,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 陈晓云律师  2013-03-03 18:23
合同已经明确约定,按约定处理,违反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5 李同红律师  2013-03-03 18:27
您好,按合同约定处理。
6 孙新律师  2013-03-03 18:28
该条款约定是有效的,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政策不是不可抗力。
7 赵江涛律师  2013-03-03 19:50
缺乏法律依据。
8 李建成律师  2013-03-03 20:36
新的政策没有执行,立即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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