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期房首付的保全问题 1、基本情况:最近,我为未婚子女按揭买期房付了首付款(60%),该期房近两年后竣工入住,据开发商说房本要到交房后两年内办理。这样一来,从现在算起,房本要在最长四年内拿到手。 2、我的问题是:在这四年里,子女需要恋爱、结婚,房本上就有可能被对方要求加名字。作为为子女买房出首付一方的父母,希望孩子们的婚姻和我们这一辈一样,稳定、和美、幸福,但在这诱惑多、离婚率高的时代里,谁也不能保证将来。我想咨询:一旦子女将来离婚,那时,我如何能保住我现在为子女买房时付的首付和增值(如果那时有增值)部份?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比如搞一些公证、留存购房交易中的原始资料等。特请各位专家指教。感谢!
2013-02-27 15:13 qhdfv(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7 15:13
做一个房产公证。
2 韩晶华律师 电话:13333168089 2013-02-27 16:10
可以做一个公证,约定房产归你们所有,并且写明首付由你们出资,贷款也由你们偿还,这样的话该房产虽然写在孩子名下也属于你们的财产,婚后要求加名你们可以不同意。
3 邹连香律师 2013-02-27 15:16
您好,建议做房产公证。
4 陈晓云律师 2013-02-27 15:47
她可以要求,但加不加由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