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已在2018年5月行政起诉分局不作为,请求判分局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现在中院的第二次裁决还未下,分局2019年7月10凌晨非要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给控告人本人。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控告人不服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分局申请复议!分局意图?给控告人挖坑?受害人(控告人)现在是否必须现在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2019-07-14 08:21 李天兵(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7-14 08:30
可直接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7-14 08:30
可以复议
相关法律问题
2017年上半年派出所被迫受案 公安分局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5个回复公安机关2017年6月正式受案,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8个回复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我是否可以去分局行政复议要求派出
9个回复公安机关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该怎么办2018年5月控告人行政起诉
6个回复公安机关过两年后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该怎么办
10个回复请问一下,派出所不受理案件,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 向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8个回复派出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复议要求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责,分局拒绝受理
9个回复大家好,2年前的刑案公安没有立案,2年后向受害人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