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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食堂上班3年,就签过第一次半年的合同,现在学校无故辞退我,该怎么补偿?
我在学校食堂上班3年,就签过第一次半年的合同,现在学校无故辞退我,该怎么补偿? 我三年前到一所小学食堂做饭,当时学校和我签了一份半学期的合同,中间放假2个月后,我继续去食堂工作,没签订合同每年都是如此,现在学校无故辞退我,请问我可否要求补偿?具体怎么计算?
2013-02-26 15:43 zfq521……(安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6 15:45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三年的话可以要求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2 梁森律师  2013-02-26 15:51
若学校无故辞退您,其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学校支付经济赔偿金。
3 王晔律师  2013-02-26 16:01
学校无故辞退您,其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学校支付经济赔偿金。三年的话可以要求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3-02-26 19:4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学校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没签订合同还有其他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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