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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与上班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上写明基本工资920  可是每次加很多班却钱很少 后来问了老板 老板说 我们的基本工资是600 所以我们的加班是按600除以30天再除以工作小时 所以加6个小时才20块钱 320是别的钱 可是合同上却写得基本工资920 而且我们没有工资条 我们只有我们上层领导手写的一个工资明细 而且我们的加班也是领导在本子上手写的 如果我复印那份手写的工资明细 和手写的加班记录 可以作为有利的证据吗
2010-07-05 00:41 119911(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7-05 23:55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滕月辉律师  2010-07-05 08:09
属于辩解,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平日加班应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为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为3倍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刘秀章律师  2010-07-05 15:05
公司的行为违法,可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具体解决方案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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