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用人单位不承认用工让主管承担 律师您好
我是厦门的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了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交医保社保 离开后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了用人单位想 让用人单位协商赔偿 今天过去协商的时候用人单位否认了有用工的事实说成是这边的主管自己招进来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那个主管也扛下了这件事情 那个主管只是说就赔只赔两千元 我们也银行打印了工资的明细单 但用人单位也拒不承认打款账号是自己公司的 看是是最好了准备 我们就要劳动仲裁了 不知道要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此次是用人单位负有法律责任而不是个人负有法律责��%B
我是厦门的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了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交医保社保 离开后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了用人单位想 让用人单位协商赔偿 今天过去协商的时候用人单位否认了有用工的事实说成是这边的主管自己招进来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那个主管也扛下了这件事情 那个主管只是说就赔只赔两千元 我们也银行打印了工资的明细单 但用人单位也拒不承认打款账号是自己公司的 看是是最好了准备 我们就要劳动仲裁了 不知道要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此次是用人单位负有法律责任而不是个人负有法律责��%B
2010-06-30 18:03 baijia……(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陆德强律师 2010-06-30 18:13
主管的行为也视为公司行为,所以主管扛下效果也是一样的。证据主要有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记录以及银行对账单等等能够证明你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建议你请律师代理,这样可以最大的为你争取利益。
2 110网律师 2010-07-01 07:52
准备好证据,如银行转账的工资交易凭条、工牌、厂服等等,劳动仲裁你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主管是个人,个人是不能招聘的,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主管是个人,个人是不能招聘的,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