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权要求原单位补发绩效工资? 我于1998年参加工作,2004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三月调离原工作单位,调离之前单位只补发了绩效工资的80%,余下20%一直没有兑现。2013年原单位将20%绩效工资全部补发给在职的员工。请问:我是否有权争取原单位补发我在职期间的绩效工资?
2013-02-24 12:31 159232……(宁夏-银川)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2-24 23:08
你有权获取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柴海艳律师 2013-02-24 12:36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解除劳动关系的,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3 王晔律师 2013-02-24 12:50
有权争取原单位补发你在职期间的绩效工资。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24 16:18
你好,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个人认为,你有权争取原单位补发我在职期间的绩效工资,那是你应该得到的部分。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25 09:21
可以争取,问题是劳动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从你离职起计算一年,如果你在一年内没有起诉,丧失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