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无权代理人B拿了A的货物卖给了C,B和C签了合同(B收了钱,C收了货),被代理人A得知后进行追认,使BC之间合同有效,但事后B拒不把货款给A,请问A怎么救济自己?A告B侵权,还是以物权来要求B返还货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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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3 21:21 qingha……(上海-闸北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23日 21时27分
因为A的追认,所以B的代理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故不得要求B返还,因为C当时已经善意取得。但代理人不得侵犯委托人的利益,B应当将款项返还A,这是一种合同关系,即使A与B之间没有委托书和委托合同,这时候A可以告B违约。
2 110网律师 2013-02-23 21:23
可要求B不当得利返还。
3 刘青芳律师 2013-02-23 21:44
你好,可以要求B返还。
4 李仁红律师 2013-02-23 23:00
如果已经追认,依委托关系办理即可。
5 110网律师 2013-02-24 09:33
小妹你作业真多。
既然追认了就可以按委托合同来处理。可以告B违约。
既然追认了就可以按委托合同来处理。可以告B违约。
6 李军律师 2013-02-24 12:12
起诉要求b返还货款,属于不当得利。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7 张向锋律师 2013-02-24 13:37
A的追认,使AB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