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用人单位裁员{签无固定合同期限}厂方与我们解除合约和法?我们应得到哪些补偿? 当地征用土地时进的用人单位,我们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厂里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年龄40——50岁,而且厂里现在不帮我们需缴交养老保险和生活费。在厂里与我们解除劳动合约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时,应该赔偿的违约金吗?厂里这样做合法吗因得到的劳动保障包括厂里续交养老保险?
2010-07-03 23:47 陈顺才(江苏-镇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04 00:16
应该赔偿你们12个月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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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7-05 09:48
可以向镇江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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