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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于2006年9月进入一事业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社保一直都有交,办社保提供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伪造的,非本人签字。工作6年多从未休过带薪年假,且没有给与过补偿。因为一直不给签劳动合同,2012年12月我提出辞职,单位同意,现在本人已经将除了失业保险外的其余四险转出。单位要求必须我本人写一份按了手印的辞职信才给转失业保险。但据我了解,单位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办理失业保险减人,并且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给与经济补偿。请问:
1.单位让我交按手印的辞职信合理吗?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要求经济补偿吗?
3.能详细说下我可以要求哪些经济补偿吗?
多谢了!
2013-02-22 19:27 angelb……(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光辉律师  电话:13403880004  2013-02-23 13:29
不合理,可以主张,具体咨询律师。
2 刘青芳律师  2013-02-22 19:32
你好,1、不合理;
2、可以主张;
3、请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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